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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新型农村合作医疗)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规范
发布日期:2017-09-14 16:09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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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卫办基层发[2017]17号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计生委,福建省医保办,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管理医院:

 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、财政部《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》(国卫基层发〔2016〕23号)有关要求,规范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流程,我委研究制定了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新型农村合作医疗)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规范(试行)》(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附件: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新型农村合作医疗)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规范

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 

2017年4月28日